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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九批浙江省院士专家工作站评审认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浙江省院士专家工作站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17-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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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科协,义乌市科协:

为进一步推进我省院士智力集聚工作,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九批省级院士专家工作站(以下简称省级工作站)评审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第九批评审认定省级工作站20家左右。

二、评选条件

申请设立工作站的单位以企业为主,科研院所、高等院校、行业协会、各类园区或科技企业孵化器等非企业单位也可申报,但必须突出产业化导向,合作研究必须带动相关产业和企业创新发展。申报省级工作站应具备以下条件:

1.在浙江省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生产经营和事业发展状况良好,在当地及本行业具有较大影响,能为院士及其团队进站工作提供必要的科研、生活条件及其它后勤保障。高新技术企业和农业企业年均销售额3000万元以上,传统产业企业年均销售额1亿元以上,其他性质建站主体具有50人以上规模。

2.具备较强研发能力,建有专门的研发机构,拥有水平较高、结构合理的研发团队。工作站从事研发人员总数达到15人以上。申请单位若属企业,其当年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例达到3%以上。

3.与相关领域1名及以上院士(专家)签定工作站建站协议(协议合作期一般应在3年以上);与院士专家及其创新团队有明确的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合作任务(合同),并已顺利开展合作一年以上。申请单位合作院士中须有在我省未建立省级工作站的院士,有同一院士的两家或以上工作站同时申报者,由协调小组办公室负责征求院士本人意见。(我省已建省级站院士情况可登录省院士专家工作站服务中心网站查询,网址:HTTP://YSZX.ZAST.ORG.CN

4.引进的院士专家团队的研究方向符合我省产业发展导向。双方合作领域属于我省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或各地重点发展和扶持的支柱产业、主导产业。

5.引进的院士专家团队建站主体及归口管理单位对工作站工作高度重视、大力支持,建立市级工作站以来(省属单位自签定建站协议以来)累计对工作站投入科研合作经费超过100万元,并已形成较完善的支撑条件和服务规范。

6.申请省级工作站必须认定市级工作站一年以上,省属单位与院士专家团队签定建站协议满一年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31日。

建有省级(含)以上重点企业研究院、高新技术研究开发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重点建设学科、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产学研用创新载体的,或承担国家或省重大项目的单位可优先申请设立省级工作站。

申请单位属于我省信息、环保、健康、旅游、时尚、金融、高端装备制造、文化等八大重点扶持产业和十大传统制造业的,或在省级特色小镇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予以考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评选资格:

(1)被发现在申报过程中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的。

(2)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被行政或司法部门确认侵权行为的。

(3)建站主体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严重环境污染事故受到行政、刑事处理的。

三、评审程序

1.申报推荐(2017年12月10日前)

推荐初选工作由各市科协在当地组织(人才)部门的指导下具体组织实施。根据评审名额和各市已通过认证的工作站数量与质量,对各地实行择优限额推荐,推荐额度详见附件1。

获推荐的申报单位请登录省院士专家工作站服务中心网站(网址:HTTP://YSZX.ZAST.ORG.CN),点击“院士专家工作站信息管理系统”栏目(网页右下角)进入系统进行填报。

网上申报系统经市、省科协系统管理人员审核通过后,生成打印稿。打印稿以A4纸张装订成册作为书面材料,于2017年12月1日前一式二份提交到市科协。书面材料经各推荐部门出具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后,由各市科协统一汇总并于2017年12月10日前报送一份纸质材料(市科协留存一份)至协调小组办公室(省属单位经主管部门推荐后可直接上报协调小组办公室)。

2.形式审查(2017年12月30日前)

协调小组办公室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书面征求建站院士意见,视情组织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赴现场调研核实情况,并提出初审意见。申请材料在浙江组织工作网和浙江省科协大众科技网公示7个工作日,根据审查和公示情况确定正式候选名单。

3.专家评审(2018年1月中上旬)

协调小组办公室组织召开评审会,邀请相关专家组成评审小组对申报单位提交的书面材料和现场答辩情况进行打分,产生专家评审结果。

4.批准认定(2018年1月底)

协调小组办公室会议讨论审定专家评审结果,产生拟认定省级工作站名单。拟认定省级工作站名单在浙江组织工作网和浙江省科协大众科技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后,由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文认定并授牌。

四、组织领导

评选工作在浙江省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协调小组统一领导下,由浙江省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协调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实施。

五、相关要求

各市、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省级工作站的初评推荐工作,坚持以企业为主体、以信息、环保、健康、旅游、时尚、金融、高端装备制造、文化等八大重点扶持产业和十大传统制造业为重点,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完成申报推荐工作。

附件: 1. 浙江省第九批省级站认定各市推荐指标.DOC

2.浙江省院士专家工作站申请表.DOC

浙江省科学技术协会 

2017年11月13日

联系人:翁素晶,倪利红  0571-88182029,87077271

传  真:0571-88181103   电子邮箱:ZJ_YSZX@163.COM

地  址:杭州市武林广场8号省科协大楼402室  310003

PDF版本请下载:关于开展第九批浙江省院士专家工作站评审认定工作的通知.PDF

省级院士专家工作站一览表:省级院士专家工作站一览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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