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低碳化的路径与对策研究

发布时间: 2018-01-31    作者: 浙江林学院    来源: 省科协学会部(企业办)   点击率:  

一、背景及意义

人类社会在地球上发展的一百多万年中,直到过去的两百多年,人类的生活,包括衣食住行所需要的一切,可说是太阳供给。但是两百多年前工业革命发生之后,人类依赖化石燃料的发展,也许可说是人类脱离大自然,疏远太阳,高傲地相信“人定胜天”的过程。但当我们走入二十一世纪之后,我们忽然发现人类在地球上脱离大自然发展的模式是行不通的;在地底下几十亿年累积的化石燃料在短短的几百年内消耗殆尽,带给我们的是生态环境过度的破坏。目前温室效应所造成的地球暖化正在威胁着人类在地球上的生存。

而从1992年巴西里约热内卢《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签订,到1997年第三次缔约方大会《京都议定书》的签订,再到2009年哥本哈根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的召开,CO2等温室气体的控制减排已不再是个纯科学议题,而成为国际政治经济关系的重要话题。同时,2007年中国CO2排放量超过美国,成为全球最大的CO2排放国家,而广受国际社会关注(顾朝林等,2009)。中国也向世界作出减排的承诺,到2020年,在2005年的基础上将单位国内生产总值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减少40%~45%。

但是,目前相关协议主要是对排放源头进行规范,也就是以生产过程进行核算,从而使消费国(产品进口国)满足自身消费需求的同时,却不须承担CO2等温室气体的减排责任,形成了碳泄露现象。若忽略国际贸易带来的碳排放转移也即外贸隐含碳排放问题,会降低减排协议的执行效果(Nakano,2009)。

2007年6月《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发布的新闻发布会上,时任国家发改委主任马凯提出了以下观点:“不能只看本土排放,还要看转移排放。在经济全球化和国际产业分工日益深化的大背景下,一国生产的产品要在多国去消费,一个国家又要消费多个国家的产品。所以,生产、出口高耗能、高排放产品的国家,要承担本应在进口国排放的二氧化碳,而进口消费这些产品的国家,在他们的排放总量的计算中,却没有计算这部分产品的排放量”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外贸伴随经济保持着持续快速增长,进出口贸易额分别从1978年的108.9亿美元和97.5亿美元增加到2009年的10055.55亿美元和12016.63亿美元,而且由于出口增速高于进口,导致贸易顺差持续快速增长。同时,中国的进口产品以高附加、高技术含量、低能源密集度的产品为主,而出口正好相反,不断增长的外贸顺差是以日益严重的污染排放及资源消耗来维系的(刘强等,2007)。浙江作为中国经济强省,对外贸易发展也非常迅速,2009年进出口贸易额的分别为547.18亿美元和1330.13亿美元,顺差为782.95美元,占全国比重分别为5.44%、11.07%和39.92%。

2010年,九三学社提交的“关于推动我国低碳经济发展的提案”被列为“两会”一号提案。作为全国生态省建设试点单位,在国际国内低碳经济建设的大背景下,浙江的节能减排的任务显得艰巨和迫切。因此,在应用价值上,本项目研究可以为浙江正确合理测算外贸隐含碳排放并从外贸结构等角度缓解碳排放压力提供有利依据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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