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位
坚持为科技工作者服务、为创新驱动发展服务、为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服务、为党和政府科学决策服务的职责定位,推动开放型、枢纽型、平台型科协组织建设,接长手臂,扎根基层,团结引领广大科技工作者积极进军科技创新,组织开展创新争先行动,促进科技繁荣发展,促进科学普及和推广,真正成为党领导下团结联系广大科技工作者的人民团体,成为科技创新的重要力量。
二、宗旨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坚持把创新作为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把人才作为支撑发展的第一资源,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充分发挥作为国家创新体系重要组成部分的作用。
牢牢把握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要求,建设开放型、枢纽型、平台型科协组织,坚持为科技工作者服务、为创新驱动发展服务、为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服务、为党和政府科学决策服务,促进科学技术的繁荣和发展,促进科学技术的普及和推广,促进科技人才的成长和提高,促进科技智库作用的发挥和彰显。坚持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增进对国际科技界的开放、信任、合作,为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作出更大贡献。
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最广泛地把广大科技工作者团结凝聚在党的周围,自觉履行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使命担当,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三、任务
(一)加强对科技工作者的政治引领,创新科协所属科技社团党建工作运行机制,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凝聚科技工作者。
(二)开展学术交流,活跃学术思想,促进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推动学科发展和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三)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捍卫科学尊严。牵头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开展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提高全民科技意识和科学素质。
(四)反映科技工作者的意见和建议,维护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权益。弘扬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社会风尚。举荐人才,表彰、宣传优秀科技工作者。负责科协网上平台建设。
(五)参与科技政策和法规的制定。推进省级科技智库建设,开展决策咨询和决策论证,提出政策建议。参与政治协商,推动决策科学化、民主化。
(六)开展科技工作者继续教育和技术培训工作。高端智力人才引进相关工作。组织科技工作者开展科技创新和科技咨询服务。
(七)开展国际民间科技交流与合作。发展同国(境)外科技团体和科技工作者的友好往来。加强与台港澳地区民间科技交流,促进祖国统一。
(八)开展科协组织建设,加强对省科协所属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促进会)管理、指导、服务,推进学会改革和发展,增强自身发展能力。
(九)承担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组织状况
浙江省科协由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促进会(以下简称学会)、设区市科协、省属企业科协、高校科协组成;设区市科协由市级学会和县(市、区)科协及基层组织组成;县(市、区)科协由县级学会和乡镇、街道科协及基层组织组成。组织系统横向跨越自然科学、综合学科,是一个具有较大覆盖面的网络型组织体系。
截至2020年底,全省共有市级科协11个,县级科协90个,乡镇/街道科协1255个。市县级科协共举办科普宣讲活动11517次,科普活动受众达1784万人次;举办实用技术培训4009场次,参加的科技人员、专家数为22642人;组织学会学术活动1221场次,参与科技工作者达12.7万人次。全省共有省级学会178个,会员24.1万人; 省属企业科协18家;全省共有67所高校成立科协组织。
五、领导体制
浙江省科协由中共浙江省委直接领导,省委一位领导同志代表省委分管科协工作,省政府一位领导同志分工联系科协工作。浙江省科协实行全省代表大会(五年召开一次)、省全委会(每年召开会议一次)、常务委员会(每半年召开会议一次)领导制度。常务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设置若干个专门委员会,协助常委会开展工作。省科协驻会副主席和秘书长在常务委员会领导下根据分工开展工作。
六、常务委员会
省全委会闭会期间,常务委员会领导省科协的工作,实施省全委会确定的任务,批准省全委会委员的变更、增补或撤销,会员的接纳、退出或处罚;决定常务委员会委员、副主席的调整,并提交全委员会会议批准。 常务委员会会议一般每半年举行一次,由主席召集,也可委托副主席召集。
七、全委会
全省委员会会议每年举行一次,由常务委员会召集。
全省委员会行使的职权:执行全省代表大会的决议;选举主席、副主席和常务委员;审议省科协年度工作报告;决定授予荣誉职务;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八、代表大会
全省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由全省委员会召集。特殊情况下,可以提前或延期举行。全省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和选举办法由常务委员会决定,其代表经省级学会、市科协、省属企业科协、高校科协及有关方面民主协商、选举产生。
全省代表大会行使的职权:决定浙江省科学技术协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审议和批准全省委员会的工作报告;选举产生全省委员会;决定其他重大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