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与管理办法》(浙院协办〔2016〕5号)的规定,经各地推荐申报,共有收到18家建站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经形式审查,有18家单位符合申报基本条件,现将申报第十二批省级院士专家工作站的形式审查情况(见附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11月10日至2020年11月18日(7个工作日)。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请书面向我单位反映。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应签署个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倪利红 林星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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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协调小组办公室
2020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