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海盐县2021-2022年度优秀科技论文评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3-16    作者: 学会部    来源: 海盐县科协   点击率:  

县级机关各部门,县级学(协)会,镇(街道)科协,秦山核电科协、企业科协: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狠抓落实年”主题主线,实施“科技人才攻坚战”,进一步营造尊重科学、尊重创新、尊重人才的良好氛围,激发创造活力,活跃学术思想,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海盐新篇章,根据《海盐县优秀科技论文评选实施办法》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2022年度海盐县优秀科技论文评选工作。现将有关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范围

由在我县工作的科技工作者撰写,于2021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期间发表,符合条件的优秀科技论文均可申报参评。

申报参加评选的论文,应学术论点明确,论据充分,论证可靠,结论准确,文字简练,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在国内研究撰写,被国外学术刊物刊登或在国际学术会议上发表的;

2.在市级以上学术刊物或其他相应等级刊物上发表的;

3.在市级以上学术会议上发表宣读交流的;

4.在县级学会、协会组织的学术会议上宣读发表的,并经由该学会、协会推荐的;

除以上之外,凡属技术总结、综述文章、调研报告、翻译文章及出版书籍等均不在申报之列。

(二)作者资格

申报参评的论文作者为第一作者,且每人限报1篇。

二、评选方法

申报参评的论文,由专业评审组进行初评,初评完成后由县优秀科技论文评选委员会进行复评审定,确定等次。论文征集办公室设在海盐县科学技术协会。

三、表彰奖励

本次评选奖励坚持以精神鼓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的原则,设一、二、三等奖若干项。

四、申报方式

申请参加海盐县2021-2022年度优秀科技论文评选的,请填写《海盐县2021-2022年度优秀科技论文申报汇总表》(附件1)和《海盐县2021-2022年度优秀科技论文申报表》(附件2),并附相关佐证材料(发表论文所在期刊扫描件,在学术会议发表宣读交流的附其他佐证材料),材料纸质(表格盖章)和电子各一份,于2023年5月31日前报海盐县科学技术协会。

联系人:俞剑云,联系电话:0573-86161916,邮箱:hykx123@163.com

附件:附件1海盐县2021-2022年度优秀科技论文申报汇总表.docx

附件2海盐县2021-2022年度优秀科技论文申报表.docx

中共海盐县委组织部           海盐县科学技术协会

海盐县科学技术局         海盐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