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科协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贯彻习近平新质生产力重要论述精神

发布时间: 2024-05-09    作者:    来源: 省科协机关党委   点击率:  

5月8日上午,省科协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专题学习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质生产力重要论述精神,学习贯彻《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结合科协实际,研究部署贯彻落实举措。省科协党组书记、副主席吴晓东主持学习并讲话,省科协驻会领导、派驻纪检监察组同志,机关各部门、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学习会。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高度,以深邃战略眼光和高度理论自觉,创造性提出新的生产力理论,深刻阐明了“什么是新质生产力、为什么要发展新质生产力、怎样发展新质生产力”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进一步丰富了习近平经济思想,为高质量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提供了科学指引。

会议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质生产力的重要论述精神,特别是要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一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新质生产力的丰富内涵和核心要义,深刻领会发展新质生产力的科学规律和方法路径,牢牢把握科技创新、产业变革大趋势,引导广大科技工作者心怀“国之大者”“省之要事”,大力实施“智行天下”专项行动。要加快新型研发机构科协组织建设,持续培育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深入推进科技协同创新计划,加快科技型企业家选树和顶尖科学家培育,选育一批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关键人才,搭建协同攻关创新载体,擦亮“科学咖啡馆”名片,促进科学家、企业家、创投家跨界交流,推动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创新。要深化“新质生产力”科普活动,创新科学传播方式,宣传普及前沿科技、创新理念、科学方法,厚植新质生产力发展基础。要抓好“三支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人才关键核心作用,促进更多科技工作者成为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引领者、推动者,为增强科技创新能力、塑造发展新优势、增强发展新动能贡献科协力量。

会议指出,《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是一部具有浙江特色的优化营商环境综合性法规。《条例》的制定施行,是我省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勇当先行者、谱写新篇章的重要举措,是助力企业应对国际复杂形势,破解痛点堵点,赢得发展竞争力,再创浙江民营经济新优势的重要保障。

会议强调,要认真学习《条例》精神,深刻领会《条例》对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要坚持“有事必应、无事不扰”原则,立足企业需求,积极开展科技型企业家选树和顶尖科学家培育行动,深化院士之家、院士工作站、专家工作站、博士创新站建设,搭建协同攻关创新载体,畅通国际民间科技交流,动员科技工作者开展共性技术研发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提升企业科技创新能力,为企业创新发展赋能。要加强《条例》政策宣传,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弘扬浙商精神,加强对企业家、科技工作者的正面引导,营造尊重创新创业、爱岗敬业的舆论环境,让企业家在浙江更有归属感。

省科协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贯彻习近平新质生产力重要论述精神
发布时间: 2024-05-09 来源: 省科协机关党委

5月8日上午,省科协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专题学习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质生产力重要论述精神,学习贯彻《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结合科协实际,研究部署贯彻落实举措。省科协党组书记、副主席吴晓东主持学习并讲话,省科协驻会领导、派驻纪检监察组同志,机关各部门、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学习会。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高度,以深邃战略眼光和高度理论自觉,创造性提出新的生产力理论,深刻阐明了“什么是新质生产力、为什么要发展新质生产力、怎样发展新质生产力”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进一步丰富了习近平经济思想,为高质量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提供了科学指引。

会议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质生产力的重要论述精神,特别是要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一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新质生产力的丰富内涵和核心要义,深刻领会发展新质生产力的科学规律和方法路径,牢牢把握科技创新、产业变革大趋势,引导广大科技工作者心怀“国之大者”“省之要事”,大力实施“智行天下”专项行动。要加快新型研发机构科协组织建设,持续培育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深入推进科技协同创新计划,加快科技型企业家选树和顶尖科学家培育,选育一批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关键人才,搭建协同攻关创新载体,擦亮“科学咖啡馆”名片,促进科学家、企业家、创投家跨界交流,推动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创新。要深化“新质生产力”科普活动,创新科学传播方式,宣传普及前沿科技、创新理念、科学方法,厚植新质生产力发展基础。要抓好“三支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人才关键核心作用,促进更多科技工作者成为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引领者、推动者,为增强科技创新能力、塑造发展新优势、增强发展新动能贡献科协力量。

会议指出,《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是一部具有浙江特色的优化营商环境综合性法规。《条例》的制定施行,是我省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勇当先行者、谱写新篇章的重要举措,是助力企业应对国际复杂形势,破解痛点堵点,赢得发展竞争力,再创浙江民营经济新优势的重要保障。

会议强调,要认真学习《条例》精神,深刻领会《条例》对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要坚持“有事必应、无事不扰”原则,立足企业需求,积极开展科技型企业家选树和顶尖科学家培育行动,深化院士之家、院士工作站、专家工作站、博士创新站建设,搭建协同攻关创新载体,畅通国际民间科技交流,动员科技工作者开展共性技术研发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提升企业科技创新能力,为企业创新发展赋能。要加强《条例》政策宣传,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弘扬浙商精神,加强对企业家、科技工作者的正面引导,营造尊重创新创业、爱岗敬业的舆论环境,让企业家在浙江更有归属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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