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县(市、区)科协,各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促进会),各高校、科研院所,科普教育基地、农函大教学点,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精神,落实《浙江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要求,聚焦衢州六大产业、服务十个“桥头堡”,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科普科技服务事业,实现科普资源共建共享,提高科普科技服务能力,助力发展新质生产力,为建设具有强大吸引力、辐射力、带动力、引领力的四省边际中心城市贡献科技力量。现开展2025年度第二批衢州市科普科技服务项目申报工作。
一、项目内容
承办省级及以上科普科技活动、国际民间科普科技交流专项行动、青少年科普征文活动、“科普+”系列知识网络竞赛、学会党建强会能力提升、特色协同创新科技交流活动、历史经典产业传承创新发展研究、青年博士产业服务团等八个类别(详见附件1)。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范围为衢州市内学会(协会、研究会、中心)、学校(高校)、科研院所、科普教育基地、农函大教学点以及有关单位,且须为衢州地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及社会组织,是项目的策划、组织、实施单位。不接受个人申报。
2.申报单位必须有财务管理制度、财务管理机构和财务管理人员。
三、申报程序与项目管理流程
1.项目采取平台申报。各申报主体登录“你点我来”科技服务平台,在“特色专区”—“揭榜挂帅”申报。(平台链接:https://qzskstb.ysb.qz.gov.cn:7666/technologyPage/#/home)
2.申报对象应按照要求填写相对应的《衢州市科协市级科普科技服务项目申报书》和详细可行的项目活动实施方案、《项目绩效预设目标申报表》,加盖公章,制成PDF格式,作为附件上传到“你点我来”科技服务平台。
四、申报要求
(一)认真阅读《2025年第二批衢州市科普科技服务项目申报指南》,凡在项目申报中弄虚作假、骗取资金的,经查实后,将禁止项目申报单位五年内申报市科协项目,如已获准立项即作撤消立项处理,追回财政资金,并予通报。
(二)原则上当年项目不得跨年实施。项目实施完毕后,由第三方进行绩效评价,并按评价结果支付相应支持经费。当年项目未实施的,全额退回所拨付的支持经费;当年项目已经实施,但实施情况未达到预期绩效的,按相应比率给予经费支持。项目实施单位自负盈亏。
(三)申报单位名称必须与银行账户开户名称、单位公章完全一致,便于拨付项目经费。
(四)署名要求:科普项目应在活动现场及有关材料中明确衢州市科协作为组织(主办/承办/协办/支持)单位。
(五)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30日,经市科协审核予以公布。若申报项目不符合相应条件,实施容缺。
联系人: 赵秀应 0570-3027351
杨 捷 0570-3053982
技术支持:翁登辉 15088652099
附件:1.2025年第二批衢州市科普科技服务项目申报指南
2.衢州市科协市级科普科技服务项目申报书
3.项目绩效预设目标申报表
3号关于申报2025年度第二批衢州市科普科技服务项目的通知.doc
3号关于申报2025年度第二批衢州市科普科技服务项目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