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科协,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给科技小院同学们的重要回信精神,落实《浙江省科技小院建设方案》要求,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产业一体化发展,助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现就2025年科技小院申报及高质量建设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工作安排
(一)推荐对象
1.经县(市、区)科协和其他部门联合培育一年以上的联合主体。
2.按照《浙江省科技小院建设方案》和《科技小院农业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监测标准(试行)》对照衡量,达标以上的联合主体。
(二)推荐程序及授牌
1.县(市、区)科协作为属地科技小院推荐工作的主责单位,进行实质性把关。设区市科协优先在区域性主导产业上建设科技小院,验收审核合格后提交给省科协。
2.省科协联合省农业农村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等单位组织科技小院专家评审委员会对申报小院进行评审,经审核通过后入库,并择优向中国农技协科技小院联盟秘书处推荐。
3.授牌和管理。获得中国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科技小院联盟批复同意后,授牌并纳入科技小院联盟(浙江)管理和服务。
(三)相关要求
1.各设区市科协和相关高校,要从高质量建设科技小院要求出发,数质并举,注重实效实绩发展科技小院。
2.按建设方案要求,请各设区市科协于2025年12月1日前对已认定满一年的科技小院进行实效评估,并随年度总结一并出具评估结果,满二年以上的评估工作由中国科协另行通知。
3.各设区市科协于2025年7月1日前将《中国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科技小院申请表》、《中国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科技小院信息表》(见附件1、2)及相关佐证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finm@zju.edu.cn。纸质材料一式3份提交给省科协科普部。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
科技小院联盟(筹)
吴良欢、曹梦圆
联系电话:13600529256,13460506939
省科协科普部
骆春荣、郑建龙
联系电话:0571-85107182、13588467055,13588659517
电子邮箱:finm@zju.edu.cn
附件3:科技小院农业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监测标准 (试行).doc
浙江省科学技术协会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