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科普法于2024年12月25日施行,本次修法由原来的6章34条增加到8章60条,近50条内容被扩充和修订。
新修订的科普法凝练过往经验,并上升为国家意志,对全面促进科学技术普及,提高公民的科学文化素质,推进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都将产生重要影响。
《科普时报》开设专栏邀请专家深入解读科普法,本网特开设“解读科普法”专栏转载系列稿。
解读人
中国科学院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院研究员 杨国梁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研究院分析师 赵腾宇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
第三章 社会责任
第二十一条 开放大学、老年大学、老年科技大学、社区学院等应当普及卫生健康、网络通信、智能技术、应急安全等知识技能,提升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信息获取、识别和应用等能力。
案例
让老年生活“数字无忧”
“通信助老 信息无忧”公益活动现场。图源:浙江省通信管理局
2021年10月,浙江省通信管理局组织浙江电信、浙江移动、浙江联通、华数集团开展“通信助老 信息无忧”公益活动,走进浙江老年开放大学,通过现场服务、科普宣传、便民课堂等形式,聚焦老年人日常生活场景,讲解智能设备和互联网应用的使用方法,宣传国家适老化政策,帮助老年人畅享信息时代便捷生活。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以下简称科普法)第二十一条,强调了开放大学这类机构对老年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承担着至关重要的科普责任。尤其是在网络通信、智能技术等知识技能的普及上,有着不可推卸的使命。这为下一阶段我国开展“适老科普”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依据,对解决老年人面临的“数字鸿沟”问题意义重大。
如今,在全球范围内,大数据与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加速取得突破,并迅速得以应用。但同时,我国老龄化进程正不断提速。到2025年,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预计将达3亿人,占总人口比重将超过20%。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第54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截至2024年6月,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群体里,超四成在过去半年从未涉足互联网。这一数据意味着,像移动支付、线上挂号、网络购物这类年轻人日常早已熟稔于心、运用自如的活动,对于近半数的老年人而言,仍是横亘在面前、难以跨越的 “数字鸿沟”,将他们隔绝在便捷的数字生活之外。
“开放大学、老年大学、老年科技大学、社区学院”等机构是开展“适老科普”的中坚力量。对于推进“适老科普”工作,这些机构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师资力量方面,老年大学的教师队伍中,不乏教育领域的退休教师以及行业内专业人士,他们教学经验丰富,能精准把握教学节奏与重点。在教学设施上,充分考虑老年人的身体特点与使用习惯,进行了人性化设计,极大提升了老年人学习的便利性。课程设置更是一大亮点,完全依据老年人的兴趣爱好、知识基础与学习能力量身定制,确保他们能够在学习过程中收获知识与乐趣。
“普及卫生健康、网络通信、智能技术、应急安全等知识技能”是开展“适老科普”的重点内容。普及卫生健康知识,帮助老年人更好地管理自身健康,了解常见疾病的预防和治疗方法;传授网络通信和智能技术知识,使老年人能够融入数字社会,享受数字生活带来的便利;开展应急安全知识教育,增强老年人在面对突发情况时的自我保护能力。
“提升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信息获取、识别和应用等能力”是开展“适老科普”的主要目标。其中,信息获取是前提,通过科普,帮助老年人学会使用智能设备和网络平台,获取新闻资讯、健康知识、生活窍门等各类信息,拓宽视野。信息识别是基础,通过科普,帮助老年人在海量信息中辨别虚假广告、诈骗信息,避免陷入陷阱,保障自身权益。信息应用是终点,通过科普,帮助老年人学会将知识和技术运用到日常生活中,提升生活品质。
未来,随着我国“适老科普”工作的不断深入,一定会有更多老年人成功跨越“数字鸿沟”,充分享受我国科技创新成果,开启更加精彩的数字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