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科协,省纲要办各成员单位,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促进会):
为全面落实“加快建设创新浙江、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决策部署,根据“锚定五年、谋准三年、扎实干好每一年”的工作要求,加快构建内容前沿、主体多元、手段创新、机制灵活、覆盖全面、品牌引领的新时代高质量科普服务体系,全力营造一流创新生态,省科协决定在“十五五”时期,按照“示范+试点”的模式,继续开展浙科协同·浙里科普创新试点工作。经前期主体申报、广泛推荐、专家遴选和反复沟通,现确定“新一代人工智能+场景式科普创新探索”“在科技馆里读懂‘创新浙江’”等50个省级试点(名单见附件)。
各创新试点单位要聚焦“加快建设创新浙江,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核心任务,抓住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共建上海(长三角)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等重要契机,按照“边探索、边总结、边示范”的思路,一年定方案、三年见成效、五年成模式,将示范引领贯穿试点全过程,着力打造一批辨识度高、带动性强、可复制推广的“浙里科普”浙江样本,辐射带动全省科普工作的整体跃升。
一、强化顶层谋划。试点工作要聚焦聚力落实习近平总书记“4+1”重要要求和省委“132”总体工作部署,紧扣中心,服务大局,紧密结合各地实际,边实践边谋划,边试点边示范。试点正式公布后,一年内,省科协将加强与试点单位沟通,在广泛调研实践和探索实践的基础上完善形成实施方案;明年开始在全面试点的基础上逐步提炼形成若干工作案例,三年进行中期总结,五年进行全面总结。允许经努力探索后的“不成功”,对一些实施条件缺失、试点方向改变的,允许调整方案、迭代升级,也可按程序申报中止试点。
二、突出基层创新。积极推进“示范+试点”模式,鼓励结合各地实际,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在示范中开展试点,在试点中深化示范,充分发挥先行先试功效,确保示范走在前列。各试点单位结合本地区实际,整合优势资源,充分挖掘潜能,勇于探索,大胆创新,形成可示范、能推广的试点经验。各牵头单位要坚持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原则,引导优质资源向基层一线倾斜,人、财、物适度向试点工作集中,确保试点工作顺利推进。
三、做好示范推广。各牵头单位要统筹谋划,挖掘典型,通过推荐典型发言、组织现场推广、开展典型宣传等多种方式,复制推广各试点单位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形成工作品牌。要注重加强理论研究,及时总结提升工作经验和实践,上升为理论层面进一步指导工作实践,为全省乃至全国科普工作创新提供“浙江案例”。试点工作的有关情况和问题,请及时反馈给省科协科普部。
浙江省科协办公室
2026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