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我省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推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1-09    作者:    来源: 省科协   点击率:  

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促进会)、高校科协、企业科协:

2021年院士增选工作已正式启动。根据《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组织推选2021年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科协办发组字〔2021〕2号)精神,浙江省科协作为推选单位,将组织开展我省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推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单位和名额

1.根据中国工程院和中国科协有关规定,同一院士候选人可以同时通过院士提名和中国科协组织学术团体双渠道提名;也可同时通过有关全国学会和省级科协推选。

2.浙江省科协所属的省级学会、高校科协、企业科协,可向省科协推荐工程院院士候选人。院士推选工作不受理个人申请。

3.各推选单位的推荐名额不作限制,但要严格坚持标准,宁缺毋滥。

二、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标准和条件

1.在工程科学技术方面做出重大的、创造性的成就和贡献,热爱祖国,学风正派,品行端正,具有中国国籍的正高级工程师、研究员、教授或具有同等职称的专家。

2.院士候选人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1956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党政机关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原则上不作为候选人(公安机关担任警务技术职务的、军队兼任技术职务的除外)。

3.凡2015年、2017年、2019年已被推荐至中国科学院和已被提名为中国工程院的有效候选人,两院合计连续3次的,2021年停止1次院士候选人资格。

三、推选工作要求和流程

各单位在推荐前,应认真学习领会中国工程院关于院士增选工作以及中国科协关于提名院士候选人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工作中应坚持学术导向,坚持客观公正,坚持专家主导,倡导科学家精神,避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确保科学性、权威性和公信力。

省级学会、高校科协、企业科协按以下流程组织推选工作:

1.发布信息,尤其要保证本学科(专业)、行业领域的覆盖面。

2.推荐人选

省级学会、高校科协、企业科协在推选候选人时,应严格把关推荐人选的学术水平和科学道德、科研诚信,并经理事长(会长、主席)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同时被推选人应由三名或三名以上同一学科(专业)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专家进行评议并同意推选。

对工程科技一线及民营企业专家的推选

四、材料报送和要求

(一)推选工作材料

经理事长(会长、主席)办公会议同意的推荐工作纪要(盖章)1份。

(二)候选人材料

1.使用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提名系统填写并打印《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提名书(中国科协提名用)》(以下简称《提名书》)纸质件10份,其中原件6份(左侧订书机装订即可)。提名系统中“推荐学术团体”一项应填写“浙江省科学技术协会”;候选人“专业或专长”栏的表述,应按照《中国工程院院士增选学部专业划分标准》填写。原件由被推荐人签名,被推荐人所在单位负责审核,并加盖单位公章。

2.《提名书》附件材料纸质件1套,包括科技奖项获奖证书复印件(不超过5项),发明专利证书复印件及其实施情况证明材料(不超过5项),论文和著作原件或复印件等材料(不超过10篇、册),工程设计、建设、运行、管理方面的重要成果原件或复印件(不超过5篇、册)。

3.光盘1张,内容为由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提名系统生成的mdb格式数据文件、word格式《提名书》和附件材料电子版(PDF格式)。

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提名系统及使用说明书,中国工程院院士增选工作有关文件请登录中国工程院网站(www.cae.cn)下载、查询。报送的《提名书》纸质件必须与电子文件一致。

4.关于《提名书》、附件材料的保密审查证明(由候选人所在单位盖章出具)纸质件2份。

5.候选人签字的《中国工程院关于严肃院士增选纪律的“八不准”》纸质件2份。

6.同行专家评议表(见附件)纸质件1份。

(三)材料报送时间

上述材料请于2021年2月18日前报送,逾期无效。

五、联系方式

1.材料报送

联系人:倪利红

联系方式:0571-88182029,13588211477

邮箱:623833638@qq.com

地址:杭州武林广场省科协大楼浙江省院士专家服务中心702室

邮编:310003

2.省科协组织人事部

联系人:黄云菁  王央杰

联系电话:(0571)85178033,85107003

附件1.同行专家评议表.docx

 

浙江省科学技术协会

2021年1月8日

中国科协通知链接:https://www.cast.org.cn/art/2021/1/8/art_460_144988.html

关于开展2021年我省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推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1-09 来源: 省科协

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促进会)、高校科协、企业科协:

2021年院士增选工作已正式启动。根据《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组织推选2021年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科协办发组字〔2021〕2号)精神,浙江省科协作为推选单位,将组织开展我省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推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单位和名额

1.根据中国工程院和中国科协有关规定,同一院士候选人可以同时通过院士提名和中国科协组织学术团体双渠道提名;也可同时通过有关全国学会和省级科协推选。

2.浙江省科协所属的省级学会、高校科协、企业科协,可向省科协推荐工程院院士候选人。院士推选工作不受理个人申请。

3.各推选单位的推荐名额不作限制,但要严格坚持标准,宁缺毋滥。

二、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标准和条件

1.在工程科学技术方面做出重大的、创造性的成就和贡献,热爱祖国,学风正派,品行端正,具有中国国籍的正高级工程师、研究员、教授或具有同等职称的专家。

2.院士候选人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1956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党政机关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原则上不作为候选人(公安机关担任警务技术职务的、军队兼任技术职务的除外)。

3.凡2015年、2017年、2019年已被推荐至中国科学院和已被提名为中国工程院的有效候选人,两院合计连续3次的,2021年停止1次院士候选人资格。

三、推选工作要求和流程

各单位在推荐前,应认真学习领会中国工程院关于院士增选工作以及中国科协关于提名院士候选人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工作中应坚持学术导向,坚持客观公正,坚持专家主导,倡导科学家精神,避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确保科学性、权威性和公信力。

省级学会、高校科协、企业科协按以下流程组织推选工作:

1.发布信息,尤其要保证本学科(专业)、行业领域的覆盖面。

2.推荐人选

省级学会、高校科协、企业科协在推选候选人时,应严格把关推荐人选的学术水平和科学道德、科研诚信,并经理事长(会长、主席)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同时被推选人应由三名或三名以上同一学科(专业)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专家进行评议并同意推选。

对工程科技一线及民营企业专家的推选

四、材料报送和要求

(一)推选工作材料

经理事长(会长、主席)办公会议同意的推荐工作纪要(盖章)1份。

(二)候选人材料

1.使用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提名系统填写并打印《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提名书(中国科协提名用)》(以下简称《提名书》)纸质件10份,其中原件6份(左侧订书机装订即可)。提名系统中“推荐学术团体”一项应填写“浙江省科学技术协会”;候选人“专业或专长”栏的表述,应按照《中国工程院院士增选学部专业划分标准》填写。原件由被推荐人签名,被推荐人所在单位负责审核,并加盖单位公章。

2.《提名书》附件材料纸质件1套,包括科技奖项获奖证书复印件(不超过5项),发明专利证书复印件及其实施情况证明材料(不超过5项),论文和著作原件或复印件等材料(不超过10篇、册),工程设计、建设、运行、管理方面的重要成果原件或复印件(不超过5篇、册)。

3.光盘1张,内容为由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提名系统生成的mdb格式数据文件、word格式《提名书》和附件材料电子版(PDF格式)。

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提名系统及使用说明书,中国工程院院士增选工作有关文件请登录中国工程院网站(www.cae.cn)下载、查询。报送的《提名书》纸质件必须与电子文件一致。

4.关于《提名书》、附件材料的保密审查证明(由候选人所在单位盖章出具)纸质件2份。

5.候选人签字的《中国工程院关于严肃院士增选纪律的“八不准”》纸质件2份。

6.同行专家评议表(见附件)纸质件1份。

(三)材料报送时间

上述材料请于2021年2月18日前报送,逾期无效。

五、联系方式

1.材料报送

联系人:倪利红

联系方式:0571-88182029,13588211477

邮箱:623833638@qq.com

地址:杭州武林广场省科协大楼浙江省院士专家服务中心702室

邮编:310003

2.省科协组织人事部

联系人:黄云菁  王央杰

联系电话:(0571)85178033,85107003

附件1.同行专家评议表.docx

 

浙江省科学技术协会

2021年1月8日

中国科协通知链接:https://www.cast.org.cn/art/2021/1/8/art_460_14498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