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委宣传部、科协、教育局、科技局,各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促进会),市直各学校: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和《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衢州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衢政办发〔2022〕7号)要求,决定开展第八批衢州市科普教育基地创建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条件详见《衢州市科普教育基地创建与认定管理办法》(附件1)和《科普教育基地申报表》(附件2)。
下载地址:https://www.zast.org.cn/qzkx/index.html。
二、平台申报
申报创建衢州市科普教育基地的,请登录“你点我来”科技服务平台(附件3)进行系统填报。
已被认定为衢州市科普教育基地或已经在平台申报的,无需再填报。
三、有关要求
(一)思想高度重视。党的二十大明确提出“加强国家科普能力建设”和“培育创新文化,弘扬科学家精神,涵养优良学风,营造创新氛围”。各地各单位要提高工作站位,加强科普阵地建设,提升基层科普服务能力和水平,将科普工作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系建设,突出科普工作的政治属性,强化价值引领,大力弘扬科学精神和科学家精神,以高质量科普服务高质量发展。
(二)深挖优质资源。各地各单位要广泛深入科技(科普)场馆、公共场所、教育科研、生产设施、信息传媒、科技研发中心、医疗疾控等一线调研,深挖和调动社会优质科普资源,增加科普元素、发挥科普功能、开展科普活动,提升科普教育基地品牌的社会影响力。
(三)及时推荐申报。各地各单位要落实专人负责,指导各创建单位按要求填写申报材料。根据数字化改革要求,为优化工作流程,创建单位按照要求在平台系统提交申报材料后,无需提交纸质材料。各县(市、区)基地新申报创建数不少于6家。平台申报期为截止2023年2月28日。
联系人:市科协赵秀应 3027351
附件:1.衢州市科普教育基地创建与认定管理办法
2.科普教育基地申报表
3.科普教育基地申报和活动填报操作手册
4.科技志愿服务组织和科技志愿者注册流程
5号关于开展衢州市第八批科普教育基地创建工作的通知(2023年).docx
5号关于开展衢州市第八批科普教育基地创建工作的通知(2023年).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