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同志在河北调研指导时重要讲话精神
点击数 :    发布时间:2013-08-08 15:24:53
各市、县(市、区)党委,省直属各单位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省委各督导组:

  7月11日至12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河北调研指导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并作了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回顾毛泽东同志在西柏坡提出“两个务必”的要求,明确党面临的“赶考”远未结束;指出开展好教育实践活动要调动领导干部和广大群众两个积极性,打牢学习教育和查摆问题两个基础,抓住整改落实和建章立制两个关键,强调要着力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着力贯彻和体现整风精神,着力解决突出问题,着力保障活动健康开展;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领导带头示范的重要性,把示范带头作用体现到活动全过程,结合活动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习近平同志的重要讲话,高屋建瓴,立意深远,为深入推进教育实践活动指明了方向。

  全省各地各单位要在近期内集中安排时间,组织专题学习、集中研讨,原原本本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办通报〔2013〕第20期),迅速掀起学习贯彻热潮,不断把教育实践活动引向深入。各市、县(市、区)四套班子成员(含法、检两长)、省直属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要组织一次集中学习讨论,并结合正在开展的万名干部基层走亲连心活动,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人民创造历史、人民是真正英雄的唯物史观,以人为本、人民至上的价值观,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观,不断深化学习教育的效果,提升学习教育的效果。

  请各市、省直属各单位于8月2日前把学习情况报送省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571—88218111、88218144;传真:0571—88218145;电子邮箱:qzlxzj@126.com。

  中共浙江省委党的群众路线

  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

  2013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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